真心以为,以后做PPP只会是一种非常小众的投资,后续再做项目应该不会再遇到PPP了吧。
在项目管理所遇到的问题,在很多平常政府投资项目上也会遇到,解决方案和代价也都可预期。可是这些问题再遇到PPP的模式,二者一搅和,寻常解决方案不顶用了,还出了很多新问题,更伤脑筋了。
伤脑筋归伤脑筋,遇到一些有意思的问题,还是值得分享出来的。

我所在项目的跟踪审计Y工,就另外一个PPP项目,跟我探讨,感觉问题还是比较有代表性的,在这里做个记录。
问题:到底什么时候一个PPP项目算立项了?

那是说最开始他这个问题问出来让我觉得有点懵,这个算个什么问题呢?
但是既然别人提出来了,那么我的回答就一定要答到点子上:政府方面(地方政府和地方财政局)对“两评一案”做出了批复。
“两评一案”,一般是由发改委或者财政方面邀请咨询公司编制的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评价论证、ppp项目实施方案。
说是“两评一案”,只是这样说比较顺嘴。编制过“两评一案”就知道,其实“一案”是核心,先把方案定下来之后,才能再编制“两评”。
这三个文件的批复主体是不一样的。
实施方案是由地方政府批复,要盖地方政府的章,两评都是由财政局批复 ,盖财政局的章,所以后面两个评价也会简称为“财评”。
说到“财评”,就要把它和另外一个常说的“财评”进行一些区分,因为有很多从业人员经常搞混淆。
这另外一个“财评”,指财政预算评审。
一般是由政府方实施机构请造价咨询公司,针对具体的施工图,编制了施工图预算之后,专门报到财政局下属的财政评审中心去进行审核,然后出具一个预算报告,作为控制工程预算的重要文件。
它就是一个针对工程预算的造价评审,一般也会被简称为“财评”。很多政府直投项目也都有这个过程。
而“两评一案”的“财评”,即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评价论证,则从实质上有巨大的区别。
虽然也是由财政局论证,但并不需要由财政评审中心实行,一般是组织专家会议进行评审。其内容是以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内容为基础,编制出来的。
物有所值评价,是通过一系列换算,把很多其实无法量化的东西用数字算出来,要说清楚究竟是由社会资本搞划算还是政府自己搞划算?要把很多社会外部性给估算进来,绝不仅仅是算经济账。
财政承受能力评价论证,则是在估算或者概算金额的基础上,将政府方面的支出,毛估估地摊到每一年(全周期:建设期加运营期,往往超过10年以上),来确认未来政府有没有能力支出这些钱。按照文件要求,每年地方政府的PPP项目支付合起来不得超过政府财政预算支出的10%。
弄清楚两个“财评”不同的实质内容,就好理解他们的区别了。
好像有一点跑偏了,继续拉回来说,怎么样算立项?
Y工之所以问这个问题,是因为这个PPP项目也有自己的复杂性。这里就简称它为A项目。
A项目在2017年批复了两评一案,也挂在了财政部的PPP项目库里面,可以看到项目相应的文件和立项信息资料。
说到这里提一句,看PPP项目的合法合规性,就要到财政部的PPP项目库里面去看,这个是最权威的。
有些项目项目也会同时入省里面的项目库、市里面的项目库,但一定要入中央财政部的库才行。
为什么要强调一定是财政部的,并不是说因为他是大佬就要强调这个,而是要从PPP的本质说起。
PPP并不是改变了项目的建筑方式,而是给传统的政府投资项目,加了金融杠杆。
可以理解为我们个人的按揭房贷,就是用今后的钱来办现在的事情。而PPP,则是用别人的本金加上银行的贷款,来办地方政府现在的事情。
那么地方政府就要在后期,渐渐去偿还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投资收益,这里面也包含间接承担的银行利息。
所以虽然这个东西不入地方政府的表内债务,实质上还是大大的增加了政府的地方隐性债务。
而地方政府的债务,正是中央财政所必须要管控的,所以才在财政承受能力评价论证里面定一个红线10%。
用更通俗的话来讲,杠杆不是你地方政府悄摸摸地上,还得到中央财政备案认可才行。
虽然又跑偏了,但也是个重要概念。
所以不论是我在的PPP项目,还是它的A项目,都要在财政部PPP项目库里面能够看得到上传的“两评一案”批复,就算是真正项目落地了。
但是他这个A项目又复杂的是,在PPP项目库里面,可以看到两次两评一案的批复。
第一次批复是在2017年10月,第2次则在2021年10月,前后跨度4年了。
我看了一下两次实施方案批复的详细区别,尤其是第2次实施方案的批复。项目进行了变更,估计是有金额或者内容的重大变化。
咨询Y工得知,确实是金额变大了,超出了原来额度,所以他们重新报了实施方案。
Y工疑惑的就是,在一前一后时间跨度有4年,按照按照相关管理规定,你这个项目这么长时间不落地,会不会被清退?
说实话,照说是应该被清退了,但是对于这个项目而言,已经确保没有这个问题了。
第1个判断,就是这4年来这个项目并没有被清退。因为清退这个动作主动权在中央财政做的事情,他都没有清退,那么你就不用管他了。
第2个更加可以肯定的是,因为最新的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和上传,后续接上了,就更加不用担心了。
两个解释从书面上有点牵强,在实操中就是这样的。
问题从来不是从文件、规定、管理等看上去的样子,背后自有另一套模糊的逻辑。
这个问题,就到此结束了,另外有个问题,下篇再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