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避税,比如如滥用各种税收优惠政策避税,已经成为一些企业公开的秘密,其中以软件企业最为严重,那么一家公司如何避税,从哪些角度出发?如何进行呢?接下来,税点点为大家详细解读软件公司的避税常用方法希望能为您解忧。
软件公司避税无疑是从两个角度进行,即降低税基和减少税务比例。当然最容易操作的是降低税基,但是这也是税务风险比较大的一种,而减少税务比例,相对来说,每个地区的税务比例是固定的,所以如果从这个角度出发,就要了解当地的税收政策,选择税率低的区域进行。
一、隐藏联营投资利润,直接转入联营投资

现行制度规定,联营投资利润实行“先分后税”的原则,对外投资的企业分得联营利润后,应作为投资收益下账,依法交纳所得税。但有的企业为了偷逃所得税,将应从联营单位分得的联营利润,直接作增加联营投资的处理,而不作投资收益入账。
如:某企业为了偷逃所得税,将从联营企业分得的利润,直接追加了投资。双方协定,该企业从联营企业分得的联营利润直接从联营企业的“应付利润”转作联营投资,即:借记:应付利润,贷:实收资本。

二、转移营业收入,计入营业外收入
营业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直接关系的各种收入,而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联系的各种收入。营业外收入不属经营性收入,不交纳销售税金。而经营收入却应交纳销项税金。有的企业为了少交税金,故意将营业收入转入营业外收入进行核算。
三、虚转成本,调整利润
有的企业管理混乱,财务部门受领导指意,人为地增加或减少销售成本,造成利润虚增或虚减。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库存账没有设,每笔业务和成本结转都是通过计划利润来作相应的调整。
四、没收财产损失,计入当年损益
根据企业财务制度规定,企业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的各种罚没资金,应在税后利润中进行分配。有的企业为了少交所得税,将被没收的财物损失直接计入了“营业外支出”。按年终实现的利润总额计交所得税。
如:某企业非法经营,被没收价值200万元的物品。按制度规定,此损失应在税后利润中列支,但企业为了偷逃所得税便全部直接记入“营业外支出”,使当年虚减利润200万元,少交所得税66万元。
五、提前报废固定资产,调整当年利润
据企业财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毁损和出售的净损失,均应列作营业外支出。有些企业为了调整当年利润和少交所得税,将部分固定资产提前报废处理。
如:某企业于年底更新了5台正常运作的设备,原值100万元,已提折旧40万元。厂长授意,财务部部门作了清理处理:借记固定资产清理60万,借记:累计折旧40贷记:固定资产100,于年末结转清理净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60,贷记:固定资产清理60。结果导致企业虚减利润60万元,少交所得税19.8万元。
六、应收入的包装物押金,列入营业外支出
企业在收到使用包装物押金时,直接转入“小金库”而账务上却作包装物押金被没收的处理,直接列入营业外支出。企业在借用或租用包装物时,将押金借记:其他应收款,贷证:现金;收到押金时则直接借记:营业外支出,贷记:其他应收款。
七、转移正常停工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按规定,由于水、风、雨等自然灾害造成的非常损失及非正常停工损失,应计入营业外支出。但有的企业为了控制利润水平,延期交纳所得税,便将正常的停工损失也计入“营业外支出”。
另外,如果从降低税率的角度来说,税点点认为可以尝试的避税方法为:
1.寻找一个企业所得税税率极低的税收洼地,将所有业务转移到新的税收洼地;
2.通过利益或者其他费用输送的方式,将高利润以收入的方式转移到税率洼地设立的新公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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