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云能力中心2024-2025年法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移(苏州)软件技术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煜金桥通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项目名称:云能力中心2024-2025年法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
包1:法律顾问服务:日常法律服务2年、其他专项法律服务500人天及诉讼案件代理服务2件。

包2:研究中心运营支撑服务:数据治理法治趋势报告支撑服务8份、数据治理法律热评服务52份、数据治理法律解读指导服务16份、外联支撑服务2次、研究中心运营服务2年及专项法律服务200小时。
1.3采购上限金额:
包1:不含税100万元(人民币),含税106万元(人民币)。
包2:不含税160万元(人民币),含税169.6万元(人民币)。
1.4合同执行方式:
包1:固定金额+框架合同(框架合同+委托单+结算单,数量上限框架,框架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包2:框架合同+委托单+结算单,数量上限框架,框架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1.5采购包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采购包,兼投不兼中。
1.6中选供应商及份额:每个采购包1家,中选份额100%:。
1.7技术要求详见比选文件技术规范书。本比选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属采购人所有。
包段 产品名称 产品单位 需求数量
包1 法律事务服务 项 1.000
包2 法律事务服务 项 1.000
二、资格要求
2.1应答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应为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处于存续或在业等正常状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非法人组织经营证明(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
2.2应答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须提供承诺函。
2.3不接受联合体应答,须提供承诺函。
2.4不接受转包或分包,须提供承诺函。
2.5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为止)有严重违约的;在最近三年内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的。
须提供承诺函及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
2.6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因违反《中移(苏州)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供应商负面行为责任追究措施表》,在应答品类上被中移(苏州)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禁止合作的(上述供应商包括原厂、当前代理商以及原厂后续更换的新代理商),以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实施全集团禁止合作联动处理的情形,因其它原因被中移(苏州)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实施禁止合作的情形,须提供承诺函。
2.7包1中应答人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为止)含税金额10万元及以上同类项目案例不少1个(同类是指: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类);
包2中应答人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为止)含税金额10万元及以上同类项目案例不少1个(同类是指:“大数据”或“云计算”或“数据确权”或“数据流通”或“数据跨境”或“人工智能”数据治理类);
包1和包2同类项目案例证明材料须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含合同封面、合同金额、服务内容及签字盖章页)及与合同匹配的任一发票一张;如为框架合同,在此基础上还应提供与框架合同匹配的订单或结算单据,每张订单或结算单据须提供匹配的任一发票一张。
业绩金额的认定:普通合同以合同约定的含税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合同约定的含税上限金额为准。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若无合同签署时间则以合同中明确的合同履行起始时间为准。在计算业绩数量时,如果该框架合同被认定为有效,则业绩数量计为1;若认定为无效,则计为0。
发票认定:发票不得是红冲、作废等异常状态,发票开具时间不得早于合同生效日期,金税系统发票截图或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可等同于发票扫描件,如查验结果为“查无此票”或“不一致”或发票状态异常,请一并提供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按照无效业绩处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4年01月25日20时00分至2024年01月29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关注微信公众号“律标通”后查看。
3.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零元(¥0元),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无。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本项目不接受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应答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如有>)。
4.2递交方式:略,应答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04日14时00分。
4.3本项目将于上述应答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唱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招标投标系统准时参加。
4.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应答文件:
4.4.1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招标投标系统的应答人;
4.4.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应答人。
4.5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应答人的电子应答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应答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应答人完成电子应答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报名方式及详细可在微信公众号“律标通”中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