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资金申报中的主要问题
中央预算内资金、特别国债资金申报期限短,应积极向上沟通,项目申报符合政策要求,以下问题应特别关注:

1、不符合国家投向。投向领域选择不准确,建设内容和规模填写过于简略或不够量化,建设内容与选择的投向领域不对应,项目属于投向领域禁止类项目清单等。
2、申报规模过大。发改委目前通过国家重大项目库填报审核,审核重点规模、名称、投向领域和前期手续。在申报要求中一般对项目规模及支持资金比例均有明确要求。

3、前期手续不齐备。相关手续办理时间、办理条件填写错误。
4、填写信息不准确。开竣工日期、手续填写准确性。资金未落实,填写错误。
5、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划要求。一是不符合规定、二是建设内容、项目名称显示无收益的公益性项目。
02
资金使用中的主要问题
中央预算内投资、特别国债具有积极的引导带动作用,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特别国债项目的实施质量与成效,直接关系到投资拉动作用的发挥。2024年对中央投资类项目开展全过程监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测调度和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对项目未及时开工、资金使用慢等问题督促整改。以下问题应予以规避:
1、投资规模大幅缩减。一些项目单位在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阶段有意高估项目总投资并以此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在实施过程中大幅压减实际投资,以减少自筹资金支出;一些项目因地方财政吃紧资金到位困难、建设方案出现重大调整等原因减少建设内容、降低建设标准。
2、重复申请中央资金。个别项目单位无视同一项目不得重复获取中央资金的规定,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反馈项目已通过初审后又申报财政部门专项奖补资金。
3、未按时开工或建设进度缓慢。一些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后长期未开工,有的项目弄虚作假谎报开工,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中填报了开工时间和完成投资额等数据;部分项目进展滞后,个别项目完工时间预计将延期2年。
4、擅自调整建设方案。部分项目在投资计划下达后不按投资计划明确的建设内容组织实施,擅自调整建设地点、建设内容、技术路线、总体规模等,未按要求履行相关报备程序。
5、竣工验收和结算决算不及时。部分项目单位“重建设、轻验收”,竣工验收及后续工程结算、财务决算等工作拖拉迟缓,影响项目及时发挥应有效益,甚至因未验收即投入使用造成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