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武汉一对父子以5.2元的低价购入95号汽油,再以6.7元的价格出售,每月可获利近5万元。他们的“生意经”一时间在网上引起了热议。有人称赞他们聪明能干,有人认为这种投机行为不可取。
确实,在这个物价飞涨的时代,能够找到低成本的进货渠道并以合理的价格出售,无疑可以带来丰厚的利润。然而,这种行为真的值得赞扬和效仿吗?笔者认为不然。
首先,这对父子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从事成品油批发、零售的企业,必须取得商务部门颁发的成品油批发、零售经营资质。这对父子无证经营,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其次,这种投机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汽油作为一种重要的能源物资,价格波动对社会经济有着很大的影响。这对父子以低价购入高价卖出的方式,从中获取暴利,势必会对市场秩序造成一定的破坏。
最后,这种行为存在安全隐患。汽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运输、销售过程中必须遵守严格的安全规范。这对父子在无证经营的情况下,很难保证各个环节都符合安全要求,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综上,笔者认为,这对父子的行为不值得鼓励和效仿。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打击此类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同时,我们也应自觉守法,不参与投机倒把,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