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的课时量计算方法比较简单,一节课为一课时,一周内所有课时数的和就是教师一周的课时量。比如:国家课程标准中规定语文一二年级每周8节课,那么一二年级语文教师的课时量就是每周8节课,如果教两个班则课时量就是每周16节课,兼任多个学科的教师课时量进行累加。
教师工作量的计算比较复杂,而且没有统一的公式或标准。教师工作量为了便于量化,一般情况下,把教师的每项工作按一定比例赋予一个数值,所有数值的和就是该教师的工作量,由于学校的实际情况不同,赋予工作的数值也会不同。
虽然教师的工作量没有统一的标准,但根据考核内容,教师的工作量通常是根据教师的教学任务、班级数量、学生人数、以及学校的要求来确定的。一般来说,教师的工作量包括教师的课时量、教学常规、兼职工作量以及参与学校活动等工作内容。

教育部规定小学教师的课时量一般为每周12—18节,中学教师的课时量为每周10—14节,班主任占课时量的一半,同时还规定中小学教师无论是评优评先还是职称晋升都必须达到最低课时量要求,否则不准参加职称评聘,但对工作量没有明确的界定。
综上所述,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教师的工作量包含课时量,教师的课时量只是工作量的一部分。有时在考核中会出现这样的现象,教师的课时量很高,但工作量却很低。教师在参加职称评聘时,更不能以工作量的高低来衡量课时量的多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