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 47195000 元
(一)项目概述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2024 年自治区政 府工作报告》《“十四五 ”全民医疗保障规划》相关要求,响应国家医疗保障局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18 日在杭州召开的全国医保信息化标准化工作培训工作会议精神,开展 全民参保“一人一档库 ”建设,通过信息化标准化技术措施,实现医保事业精细化智 能化管理,将医保经办及管理服务事项延伸到最小行政区划中去。结合当前自治区医 保局工作实际,本次项目采购以开展全民参保一人一档库服务,有序推进医保经办服 务下沉为目标, 以建设标准化的基层医保服务体系为基础设施保障,以建立健全民参 保一人一档库绩效考核激励约束工作体系为抓手,开展本次服务项目采购工作。

中移系统集成4591万中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全民参保医保经办基层云服务项目
(二)规范依据

2.1 主要政策依据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政策依据包含:
1.《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国令第 765 号)文件中“第四章 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和 管理 ”“第二十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推动社会保险经办事项与相关政务服务 事项协同办理。社会保险经办窗口应当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为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一 站式服务。 ”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强化社会保险 经办服务能力,实现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
2.《2024 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中(十一)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不断提升各族群众生活品质,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持续推动社会保险扩面,做好企业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完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推进医疗保险省级 统筹。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开展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切实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 ”全民医疗保障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 36 号)文件中“(十四) 健全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体系。 ”要求加强经办管理服务体系 建设。建立统一规范的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和稽核监管标准体系。统一经办规程,规范 服务标识、窗口设置、服务事项、服务流程、服务时限,推进标准化窗口和示范点建 设。建立覆盖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 的医疗保障服务网络。依托乡 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加强医疗保障经办力量,大力 推进服务下沉。在经办力量配置不足地区,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补齐基层医 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能力配置短板。加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机构内控机制建设, 落实协议管理、费用监控、稽查审核责任。建立绩效评价、考核激励、风险防范机制, 提高经办管理服务能力和效率。
4.《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的意见》(医保发〔2021〕39 号) 文件中“(八)推行医保经办服务就近办理。大力推动医保经办服务下沉,发挥乡镇 (街道)作为服务城乡居民的区域中心作用,将参保登记缴费、信息查询及变更、异 地就医备案、零星(手工)报销初审等业务下放乡镇(街道)一级办理,鼓励有条件 的统筹地区下放至村(社区)一级办理。
鼓励将门诊慢特病种认定、新生儿参保等与 就医过程紧密相关的事项下放至定点医疗机构办理。拓展自助服务功能,在指定定点 医药机构设置自助服务区,方便群众查询及办理基本医保经办业务。 ”“(十)完善 医保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加快构建全国统一的医保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实现省、市、 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加强基层医保经办服务能力建设,推进医保 经办服务纳入县乡村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依托乡镇(街道)服务站完善基层医保经 办服务体系。 ”
2.2 其他规范依据
本项目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布的现行有关法律、法令、法规、政策和标准、国家医疗保障局制定的医保行业有关规范和标准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规范和标准 的最新版本。主要包含:
(1)国务院《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国令第 765 号);
(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 ”全民医疗保障规划的通知》(国办发 〔2021〕36 号);
(3)《 “十四五 ”全民医疗保障规划 2023 年度实施方案》(医保办函〔2023〕
53 号);
(4)《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的意见》(医保发〔2021〕39
号);
(5)《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医保信息平台便民服务应用的通知》 (医保办函〔2022〕33 号)。
(6)《关于发布和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 指南的通知》(新医保〔2020〕83 号);
(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级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2023 版)》。
(8)《信息安全技术一桌面云安全技术要求》(GB/T 37950-2019);
(9)《信息技术 云计算 云服务采购指南》(GB/T 37950-2019);
(10)《信息技术 云计算 云服务计量指标》(GB/T 37735-2019);
(11)《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云计算平台规范》(医保网信办〔2019〕5 号);
(12)《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应用系统技术架构规范》(医保网信办〔2019〕5 号);
(13)《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用户界面规范》(医保网信办〔2019〕5 号);
(14)《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安全开发规范》(XJ-AQTY01-2019);
(15)《信息技术服务 运行维护 第 1 部分:通用要求》(GB/T 28827.1-2022);
(16)《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GB/T 39786-2021)
(17)《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T 22240-2020);
(18)《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GB/T 25058-2019);
(19)《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GB/T 25070-2019);
(20)《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GB/T 28448-2019);
(21)《信息安全技术 分组密码算法的工作模式》(GB/T 17964-2021);
(22)《信息安全技术 SM2 密码算法加密签名消息语法规范》(GB/T 35275-2017);
(23)《信息安全技术公钥基础设施 数字证书格式》(GB/T 20518-2018);
(24)《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19);
(25)《信息安全技术
IPSec VPN 技术规范》(GB/T 36968-2018);
(26)《信息安全技术
健康医疗数据安全指南》(GB/T 39725-2020)
(27)《信息分类编码及元数据标准符合性测试要求》(GB/T 41139-2021)。
(28)其他与本项目相关依据。
(三)服务目标
自治区医保局持续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 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一是建立健全完善覆盖全民的参保一人一档 库。提供统一的基层一线医保业务协办服务平台,打通全民参保登记、参保信息维护 最后“一公里 ”;通过参保扩面服务分析,移动端深度应用,协助基层人员进行参保 人员跟踪服务,实现参保服务精准高效。二是充分运用云计算、大数据、信息安全等 技术,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租赁私有专属云资源池,连接自治区医保信息平台,支持不 少于 10720 台云终端服务于基层医保经办业务的要求,并根据经办业务自备满足医保 经办服务要求的设备及宣传物料等。
云电脑资源通过既有网络链路实现新疆医保信息 平台和卫健委基层公卫平台网络互联互通,乡镇(街道)、村(社区)医保服务网点 通过云电脑终端,多元一体承载医保、医疗业务服务下沉延伸。三是建立村医医保经 办培训及绩效考核服务。主要通过统一的经办服务标准,建立覆盖全疆的村医培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培训手册等,通过考核医保经办业务数量、村医服务质量、全 民参保跟踪服务情况、数据安全等,促进村级医疗卫生机构认真履行基本医疗和全民 参保服务职能,规范服务行为,优化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信息安全。
1、全民参保“一人一档库 ”
结合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两结合三赋能工作要求,按照医疗保障部门与横向部门 和单位的数据共享结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业务专网、 数据安全等关键技术,强化补强外部数据与医保数据的深度分析、挖掘及数据比对, 持续查找补齐参保盲点,落实全民参保“一人一档库 ”服务最后一公里落地新模式;
开展全疆符合全民参保“一人一档库 ”建档要求的 10720个以上乡镇(街道)、村(社 区)参保扩面服务工作;积极推动职工和城乡居民在常住地、就业地参保,避免重复 参保,巩固提高参保覆盖率。
2、医保经办基层云服务保障体系
通过医保基层云服务项目,一是可建立有效的基层医保服务新模式,解决偏远地 区参保群众办事难、响应慢、服务质量的问题,提高基层群众的便利性和普适性,提 升医保影响力。二是提高医保服务面,建立覆盖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 区)的五级医保服务网络,建立与基层的沟通渠道。三是与“新智助 ”等改革内容进 行有效联动,将医保服务能力与政务服务事项有效衔接,持续丰富应用场景,助力数 字化政府改革。四是为基层提供优质的前端设备,提升基层信息化水平,更好地服务 广大参保群众;五是充分利用现有医保信息平台能力开展基层云服务项目,降低项目 的实施成本;通过一体化的优质服务,提升医保整体业务处理效率;方便基层群众就 近办理医保业务,减少群众的办事成本。六是建成的基层服务设施可提供给其他政府 部门复用,为其他政府单位赋能。
3、医保经办绩效考核激励约束工作体系
为有效发挥全民参保一人一档库、医保经办基层云服务保障体系技术服务效能,通过对乡镇(街道)、村(社区)医疗机构进行绩效考核激励约束,建立有效正向激 励机制,主要依据医保经办业务数量,基层医保服务质量,全民参保落实数量、促进 基层医保服务站(点)转变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认真履行基本医疗和公 共卫生服务职能,规范服务行为,有效保障医保数据安全,为家庭医生服务包提供绩 效评价依据;充分调动基层医保服务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基层医保经办站(点) 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和创新精神,提高基层医保工作的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有 助于推动基层医保经办服务规范化、专业化发展,促进医保经办服务逐步均等化,为 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
(四)服务范围
本服务计划在全疆范围内,对符合全民参保“一人一档库 ”建设要求的不少于 10720 个乡镇(街道)卫生院、村(社区)卫生室开展基层医保服务和经办事项下沉服务,服务范围不超出 2021 年新疆统计年鉴综合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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