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破一宗利用网络软件赌博的案件
近年来,随着公安机关打击赌博违法犯罪的力度不断加大,赌博活动也开始变得越来越隐蔽,从线下转移到网上进行网络赌博,一些不法人员盯上了网络赌博平台,利用网络赌博平台收取赌资的方式,非法牟利。近期,梅河口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与杏岭派出所缜密侦查,成功侦破一宗网络赌博案件,抓获5人、涉案9万余元。
2020年5月1日,梅河口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匿名举报称:有人利用微信群组织多人从事网络赌博违法活动。办案人将此情况汇报后,刑警大队长李立中立即组织警力进行案情信息研判。由于此案涉案人员较多,嫌疑人居住地分散,经汇报副局长许亚春同意,成立了由刑警大队与杏岭派出所民警组成的专案组。

在网安大队、技侦支队等部门的大力配合下,获取了重要线索。2020年5月6日,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陈浩,中队指导员张雪峰、民警陈乾、蔡晓尧以及杏岭派出所长杨建、民警王瑞博、王绍栋、曹德等人,历时6小时蹲守,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时某、杨某,违法行为人李某、徐某等人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时某、杨某三人在疫情期间,通过微信拉好友进群,并在群内组织人员在吉祥棋牌中进行赌博抽红。目前,涉案9万余元、牟利1万余元。

那么,手机博彩类游戏参与赌博又是如何界定的呢?
01 群众在亲友间使用软件平台进行适当娱乐有益身心,但如果动了歪脑筋和坏心思利用网络软件从事违法犯罪的盈利活动,就会越过法律红线,涉嫌刑事犯罪,沦为阶下之囚。
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03《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时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违法行为人徐某、李某等人已被行政处罚。案件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来源:梅河公安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