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夯基垒土”,健全完善体制机制。按照机构改革精神,构建自上而下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调整完善旗应急管理局“三定”规定,由安全生产基础股统一负责全旗煤矿和非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并在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下设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中队。同时优化乡镇内设机构,所有乡镇均设置社会治理办公室,加挂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承担应急管理、灾害防治等方面职责,进一步强化基层安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
聚焦“立柱架梁”,畅顺部门职责体系。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利用改革契机,将分散在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煤矿安全监管等相关工作职责整合集中到旗应急管理局,进一步厘清职责边界。健全完善“局队合一”体制,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形成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综合应急管理模式,为加快构建职责清晰、运转高效的应急执法体系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聚焦“添砖加瓦”,加大机构编制保障力度。在现有编制资源内,整合优化编制配备,加大编制资源倾斜力度,统筹配置执法资源,持续加强应急管理机构编制保障。结合应急执法工作需求和急需紧缺专业人员等实际,为应急执法大队核增事业编制3名,用于保障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招考工作,切实加强应急执法人员力量配备,提升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

来源:“融媒土左”综合自土左旗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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