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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营改增后,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交付使用后,按期或按次收取的维护、技术服务费、培训费等,是否仍不征收增值税?
个人认为,全面营改增后,上述文件规定不征税行为将不再适用,因此对软件产品交付使用后,按期或按次收取的维护、技术服务费、培训费等征收增值税,属于软件服务;如属于货物捆绑销售的,仍按原文件执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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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营改增后,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交付使用后,按期或按次收取的维护、技术服务费、培训费等,是否仍不征收增值税?
个人认为,全面营改增后,上述文件规定不征税行为将不再适用,因此对软件产品交付使用后,按期或按次收取的维护、技术服务费、培训费等征收增值税,属于软件服务;如属于货物捆绑销售的,仍按原文件执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