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发包方”)与 (以下简称 “工程咨询单位”)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咨询单位的工作内容、形式和要求
项目名称:

项目性质:
项目所属行业:
预计项目总投资:
工程咨询单位按照国家关于 的内容和深度要求,就项目在技术上的可靠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和论证,编制出符合要求的咨询报告。
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在发包方履行本合同第三条相关约定并出人配合后,工程咨询单位在 个工作日内将项目初稿交发包方验收,在发包方验收定稿后 个工作日内,工程咨询单位完成咨询报告 份。本合同履行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发包方的工作内容
1、在合同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如此时间延误,完成报告的时间顺延),发包方提供下列资料和工作条件:
(1)按工程咨询单位要求提供与项目有关的技术、市场、财务等基础资料和数据(详见提资清单)。
(2)发包方委派专人配合工程咨询单位编制咨询报告工作,负责编制过程中相应问题的解答及相关资料的补充等工作。
(3)工程咨询单位赴现场考察,发包方为其创造条件,给予相应配合。
2、项目咨询成果经发包方验收通过后 日内,发包方为工程咨询单位出具项目完成证明(见模板)。
3、项目经有关政府部门备案/核准/批复后 日内,发包方将备案/核准/批复文件扫描件发工程咨询单位存档,邮箱: 。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1、工程咨询单位对发包方提供的第三条第1款所列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向项目无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关资料;否则,工程咨询单位向发包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作为违约金;发包方的实际损失高于此标准的,工程咨询单位按发包方实际损失赔偿。
2、发包方有义务保护工程咨询单位的知识产权,未经工程咨询单位同意,发包方对工程咨询单位交付的文件、资料不得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工程咨询单位有权索赔。
五、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1、咨询费:
本项目全部所需咨询费为 (¥ )。
2、支付方式:
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发包方向工程咨询单位支付咨询费 (¥ );在交付咨询成果时,发包方向工程咨询单位支付咨询费 元(¥ )。
六、违约责任
1、如因发包方变更委托内容,提供的基础资料和数据有误,以致项目返工时,发包方需承担返工费,并支付返工造成的印刷费。费用额度根据实际工作量另行商定。
2、合同履行期间,如发包方要求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工程咨询单位按照实际工作量收取咨询费。
3、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工程咨询单位要求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工程咨询单位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支付违约金;如发包方的实际损失高于此标准的,工程咨询单位按照实际损失赔偿。
4、工程咨询单位逾期提交报告初稿或终稿,每逾期一日按照合同总价款的 %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天,发包方同时有权解除合同。
七、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八、其它
1、本合同签订日期 。
2、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商定。
4、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
发包方
(盖章)
工程咨询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住所
住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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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税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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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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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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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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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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