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EPC+O模式是指政府或业主单位将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和运营维护委托给社会资本方全权实施的一种模式。业主单位可以完成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确定项目范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功能需求、投资限额、工程质量和进度等要求后招标。设计费用可在完成相关工作后支付,剩余设计费用可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进度款可由业主在建设期按照月度或工程节点支付一定比例,剩余工程款可通过运营期考核支付,并支付相应的运营费用。但是EPC+O模式下没有财政承受力论证的过程,政府或业主的付费能力仅按照年度预算或中长期财政规划做出评估,存在运营期政府或业主没有足够的财力支付工程款及运营期费用,造成社会资本方资金负担或利益受损的风险。为了规避上述风险,建议应主动分析政府或业主财力,将合作期控制在5年内,将项目纳入政府中长期财政预算,避免无预算支付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