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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说腾讯在“抄袭”, 却为何至今无人敢告
其实腾讯也被告过,当初的ICQ告OICQ,结果改成了QQ,没事了,ICQ却死了!泡泡堂告QQ堂,证据不足,败了!马化腾说:我只是做了别人也在做的行业,你并没有证据证明我抄袭!其实互联网本就是一个创新的行业,微创新更是常见,学习优秀的,加以改进,投入资金支持该产品的后续更新,很难界定学习和抄袭的界限,所以没有十足的把握,别人还是不愿走这一步!
关于腾讯抄袭这一说,在许多人眼里好像是个不争的事实,腾讯的许多游戏貌似都是从他人那里模仿过来,只不过这模仿的很有技巧,比如QQ堂-泡泡糖,QQ飞车-跑跑卡丁车,QQ幻想-梦幻西游,QQ寻仙-诛仙,QQ炫舞-劲舞团等等,不仅是游戏,还有其它一些方面,都是高级“模仿”,比如腾讯拍拍-淘宝,超级旋风-迅雷,QQ校友-校内网,腾讯管家-360安全卫士等等,但如果真是抄袭,为什么没有人去告呢?这也是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可以先说个游戏《旅行青蛙》,当初可谓风靡一时,而腾讯上线的《旅行熊猫》,在手机QQ空间游戏里排名第十,这应该算的上是非常好的成绩了,两款游戏都曾玩过,可以说熊猫和青蛙非常的相似,最大的区别可能就是里面的主人公不同罢了。腾讯这是在抄袭《旅行青蛙》吗?
大家是否还记得当初360大战QQ一事,当初的360没有现在这么庞大,直接对腾讯开始宣战,因为腾讯推出的腾讯管家这个功能和360管家几乎一模一样,事情闹的很大,最后工信部出面解决,不过腾讯好像胜诉了……这就更加使得他的地位无法撼动了,蚍蜉怎能撼动大树啊!

从这里就能看出,腾讯自己拥有庞大的律师团队,这就像是一只军队,维护着自身的权威与地位,都是顶级的律师啊!其二,关于抄袭的定义,主要是依据其代码来判断,代码相似到一定程度,才会算抄袭,腾讯拥有的程序员可是非常顶尖的,对于代码完全可以做的不一样,而且在他的二次加工下,可以比其他的更好,这就非常厉害了。其三,投诉成本,和腾讯这样的庞然大物打官司,那些小公司只能被活活耗死。在这样的情况下,谁又想去告呢?
俗话说的好,腾讯一直在模仿,从未被超越。一直在借鉴别人的灵感,之后自己加工完成,变成新的东西推广出来,更可怕的,推广出来的东西将之前得到灵感的东西几乎打压至死,这样的游戏大家见的也不少了吧。
腾讯的抄袭新闻一直都有,实际上各大互联网巨头都有这样的问题,而社交网络上也频频出现苦主维权的现象,这是一种大公司病,也是知识产权保护过程中一个比较痛点的部分。
实际上针对腾讯侵权或者是抄袭相关的官司也有不少,但是腾讯作为大公司,有比较强的法律意识和专业的法务以及公关团队,会将这些事情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少,甚至在一开始他们都是踏着法律的边缘,让司法机关在判案的时候也无法判定他们抄袭。最明显的就是王者荣耀和LOL的相似度,其实大家都可以看到玩法上灵感的来源,但是从法律角度来说却不能构成抄袭。所以其实腾讯的侵权是有被侵权方提告的,具体的结果也可以去网上查证,互联网圈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仍然不够,所以更需要拥有版权的一方有更多的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
这能说是抄袭吗?你做浏览器就不允许别人做,你开淘宝,就不允许京东,苏宁别的存在,就说别人抄袭。况且别人做的比你好,你要是一个人做也未必会好到哪,有竞争最大的受益者还是用户,一家独大,你这不是搞垄断仫。
大家都说腾讯在“抄袭”, 却为何至今无人敢告?
这个问题是错的,不是无人敢告,是有人告过,但是没有成功。
怎么说呢?
腾讯就是一头大象,而普通创业公司只是小蚂蚁。
且不说他们只是抄袭了人家的思路,但代码什么的都是自己捣鼓的。
这个界定就比较困难了。
而且,另外一点就是腾讯太庞大了。
你要告,就告呗。
然后人家有的是钱,慢慢的拖,直接把你拖垮了,得不偿失。
而且,腾讯的法务部门很厉害,他们的程序员、设计师也很厉害。
你做出来一个有亮点的东西,他们很快可以做出来。
而且做得比你还精致,你要么被收购,要么被入股,要么就等着灭亡吧。
告,是告不赢的,等你告赢的时候,已经被拖得破产了。
所以啊, 之后很多小公司都是偃旗息鼓,只能任人宰割。
好一点的入个股,坑一点的直接吞并。
这就是资本!为所欲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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