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修订内容包括:
提高25个行业的容积率下限,明确标准厂房用地容积率不低于2.0。同时,针对石油化工行业调整了容积率下限,以更好地适应行业特点。
取消绿地率指标,强调工业园区应根据规划统筹安排绿化用地,禁止建设与工业生产无关的花园式工厂。

允许增加工业生产必需的研发、设计、检测、中试设施建筑面积,允许提高配套设施用地面积比重和建筑面积比例上限,用于建设宿舍型保租房。
对31个行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强度指标进行修订,如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根据不同土地类别提高了投资强度,进一步提升工业用地效益。

新修订的《福建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是核定工业项目用地规模,评价工业用地利用效率的重要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工业项目均需严格执行。
供稿:郭禧龙 周海铢
来源:福建自然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