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落实《“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及《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文件精神要求,为加强节能监管,促进单位依法用能,完善节能管理和能源管理,挖掘节能潜力,推进技术进步,降低单位整体能源消耗,不断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经研究,决定成立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现通知如下:
一、节能领导小组构成

组 长:
副组长: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节能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研究、审查本单位节能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及节能工作规划和计划。
(二)审定批准节能工作目标和任务。
(三)检查督促、改进节能工作。
(四)审定节能技改项目的计划和规划。
(五)结合实际对节能工作作出决策,并审批实施方案。
(六)组织职工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职工的节能意识、管理水平和技术素质。
(七)及时汇总上报相关节能信息并留存档案。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其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安全环境部办公室,由xxx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督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研究提出重大节能政策和措施的建设;组织有关单位研究节能战略和规划;负责单位节能工作目标进展情况的督促和考核;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